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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22 23:12: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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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参保对象】(一)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二)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

汕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一)具有汕头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汕头市居住证持有人;

(四)已在汕头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

【参保缴费手续办理时间】

(一)参保登记时间:2021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办理新参保或停保手续、变更参保人信息和扣费账户)。

(二)缴费扣款时间: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从10月份开始参保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自助缴费,从11月1日起税务机关将对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发起批量扣款)。

(三)原已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的参保人未及时办理停保手续的,视为新年度自动续保,将由税务部门按参保人上一年度相关信息发起缴费扣款。参保人如需减员停保、变更参保人信息和扣费账户的,建议在11月1日前完成办理,避免误扣费或扣费不成功。

【参保缴费方式】

参保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时,原则上应当以家庭为参保单位,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开设缴费账户后,城乡居民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其缴费账户直接扣取。

新参保或办理停保手续、变更参保人信息和扣费账户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一)以村(居)委会为参保单位缴费的:参保人可以通过村(居)委会统一办理新参保或停保、人员信息变更及缴费手续。

(二)以家庭为参保单位缴费的:新参保或家庭户参保人情况有变化,或需变更扣费账户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社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相关手续。

(三)以学校为参保单位缴费的:在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缴费。

(四)新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人社所前台登记参保时一并办理银行扣款账户签约手续,并及时在签约银行账户中预存足额应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