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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医保异地报销比例

发布时间:2023-04-04 12:5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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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居民医保异地报销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55%;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40%。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相

居民医保异地报销

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55%;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外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为40%。

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办理异地就诊手续并必须转往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且优先转往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二)大学生在假期、休学或者实习期间,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视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保人常住异地(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