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指为防控疫情提供医疗器械、防疫药品、消杀物品、防护用品(含生产上述物品的重要原辅料、重要制造和相关配套)等紧缺急需物资的生产、配送企业。其中,生产企业按工信部门提供的名单确认,配送企业按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名单确认。
尚未在名单范围内的本市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可分别向工信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申请纳入名单。
关于名单可打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工信部门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992036
电子邮箱:stjxjbgs@126.com
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0754-88278671